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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介绍的不是德罗斯滕教授的讲话,而是与德国应对新冠大背景有关的另一个东西。
 
德罗斯滕教授在播客中一直强调,应对新冠所采取的各种措施都是政治的决定,科学只提供咨询。但在德国明显可以感觉到,至少在大节奏上,是在按着他的谈话走。那么,他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谦虚?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只是强调一个事实?这背后的解释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
 
新冠危机对德国的冲击是剧烈的。它带来的不仅仅是感染和死亡,还有大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心理影响。仅从经济角度讲,德国的强项是大量高精尖的中小企业,它们为德国乃至世界名牌提供了核心部件,更重要的是承担着最大量的就业岗位。但这些中小企业大都是大海中的小船。对它们来说,应对新冠中的问题远不是一个拉开接触距离,回家隔离就能解决的。同时,新冠还带来了大量急迫的社会焦虑。比如,德国看到了意大利,大量的患者,有限的呼吸机。如果这种情景发生在德国怎么办?谁来决定救谁不救谁?怎么做决定? 所有这些都是极其严重的困难局面,没有现成的法律、规定或经验告诉大家该怎么办,科学实际上也是无能为力。但问题无法回避,决定甚至必须立刻做出。但怎么做?
 
德罗斯滕教授的讲话实际上可以从德国的另一个文件中找到:德国伦理咨询委员会在新冠期间发表的一个立场声明。
 
先做一点背景介绍。伦理学在德国是一门非常重要的科学。德国学校从一年级开始就有涉及这些内容的专门课程。到了五六年级以后要上专门的伦理课。伦理和道德是不同。道德属于在伦理之上的一种选择,就像不同宗教有不同的教义。伦理研究的对象是各种可能性以及这些可能性之间的关系。一个简单的例子是说谎。道德或宗教可以说,人不能说谎,说谎是有害的。但问题是,人是不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说谎。从直接的社会经验可以来看,有时候说谎能带来的正面好处甚至远大于说真话。很多这些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事情,放到世界里,放到自然里,远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的。这是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所带来的。而这正是伦理要面对的问题。德国的孩子从小就接受这种教育。老师不是要给他们指定什么,而是要让孩子知道世界是什么有什么,什么原因能带来什么后果。以此希望这些孩子能在这个矛盾的世界里找到一种自己的思想支撑。就是说,学校帮助孩子掌握自己想要的知识(德语叫Wissen),和自己在社会上的思想行为支撑(德语叫Haltung)。这是一种与道德和宗教不同的教育。德国人认为,这种教育对一个多样化的社会非常重要,它一方面是防止走极端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能帮助人在复杂变化的环境里不致迷失方向。
 
德国伦理咨询委员会最初是政府指定机构,后来成为议会的一个委员会。它是这样描述自己的:“德国伦理咨询委员会从事生命中大问题的工作,通过立场声明和建议为社会和政治提供伦理定位。”就其发表的声明看,内容五花八门,有性关系,器官移植,经济动物饲养,大数据等等。今年3月27号,它发表了针对新冠的立场声明:新冠危机中的团结和责任。德罗斯滕教授在他的播客里始终想强调的是,他为自己的定位,他的所作所为是完全符合德国社会伦理上的选择。而他的那些有关做决定的讲话,也在这份声明中得到印证。
 
德国是权利分散型政治体系结构。在处理事务时靠的是各种权利的合作。各种权利共同生活在一个宪法和各种法律框架内。在应对新冠时,不少机构都发表了自己的立场声明,比如医生协会,科学院,工会,教会等等。各种声明的立场也不完全相同。这篇声明来自议会,对从国家层面上处理新冠问题有精神上的指导意义。它特别强调了国家意义上的责任,尤其是在最危急的时候国家维护法律基础的重要责任。
 
由于声明很长,而且非常公文化,这里只对其内容进行了小部分节选。特别是科学在决策中的作用,德国面对有可能出现像意大利那样呼吸机短缺时的设想。同时,字里行间还包括一些国家对个人生死问题做的考虑。
 
声明在引言里指出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当前的新冠大流行正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对我们的社会提出了挑战。至少在近代史上,还没有相应的健康风险经验。这同样适用于当前由政府发起的严格、大规模、大范围的自由限制措施。实施这些措施的目的,应该是防止感染者和患病者数量的爆炸性增长。否则,医疗卫生系统有可能达到能力的极限。重症患者数量的急速增加有可能导致需要治疗的人得不到足够的保障。无论他们患有的是由新冠病毒引起的肺部疾病,或其它原因引起的疾病。然而,目前采取的措施已经对经济和社会心理状况,特别对脆弱群体,包括他们的健康状况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副作用。”
 
声明认为,目前采取的延缓疫情蔓延的控制措施从流行病学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鉴于其副作用和效果的不确定性,需要从各方面不断对这些措施进行评估。其中特别提到疫情期间做决定的问题。
 
“...旨在提高政治和社会的敏感性,以便将出现的冲突情景作为规范性问题来考虑。因此,将要做出的决定不能也不允许仅仅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产生。假如要求科学为政治体系提供明确的行动指示,这可能不仅仅是对科学的一种过分要求。假如政治的决策全面交给科学来代理,这可能同样违背了民主合法性的基本理念。为政治提供科学咨询是重要的,但不能也不允许取而代之。因为,科学的认知并没有为其应用的方式方法提供足够的问题解决答案。这是一件整个社会的任务,必须要由负有民主责任的政治家在合法性框架内进行。”
 
另一个有意思的内容是提出了对所谓分诊的处理原则。这是针对意大利呼吸机紧缺时患者治疗选择难题而提出的。这里通篇都在强调,国家在危机中维护法律基础的重要性。因为,“国家和社会对这些基础所受到侵蚀的承受能力,甚至要比生死紧急关头做出无数悲剧性决定还要弱。”国家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维持社会的存在,而作为个人,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义务,承受自己生命中的风险。指望社会提供无条件的救助帮助是不可能的。
 
“在德国目前还不能排除出现灾难性短缺的情况下,医生努力的基本方向正在经历一个必然的扩展:从将精力完全集中于每个病人的福祉,延伸到要考虑某些特定的需要,同时还包括面对大量不断的、严重的、情况相同的受到紧急生命危险威胁的病人时的公共健康保障。这种医生职责范围的开放,会导致基础性的伦理与法律要求之间的碰撞。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这些碰撞将被证明是几乎无法解决的两难。”
 
......
 
“医生伦理的约束性框架也是宪法的基本要求:对人的尊严的保障,要求有一种权利平等的基础性平等,由此而建立了一种相对应的对所有人基本性的免受歧视保护。”
 
“在此基础之上的对生命价值的无差别对待,适用于作为基本权利直接指向的国家:禁止国家对人的生命进行评价,乃至贬低。任何一个由国家根据生命的价值或持续时间所做的直接或间接的区分,以及任何一个与此相关的用以在紧急危机情况下对生存机会和死亡风险进行不平等分配的国家规定,都是不允许的。每个人的生命都享有同样的保护。由此,不仅仅是禁止基于性别或者种族背景的区别对待。对于国家,同时还必须避免参与根据年龄、社会角色和他们被设定的 “价值 ”,或者根据预测的寿命而对生命进行分类。”
 
“国家不得对人的生命进行评估,因此也不得规定,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优先拯救哪些生命。即使是在大范围和灾难性紧急事件的特殊时刻,国家不仅仅有责任,尽可能拯救更多人的生命,而且,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要保证法律体系的基础。”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不能制定行动指南意义上的计划。并不能因为禁止国家进行评价,就不接受它做的决定。因此,将规范性具体化的不同层次进行结合是有意义的。这会引伸到,比如专业协会的职能。它们能够而且应该在上述基本要求的框架内提供重要的导向性帮助,其内容超出国家允许的范围。由此出现的医学对单个决定及其执行负有的主要责任,超出了之前提到的宪法赋予的国家性可规范化的限制。当然,这种责任绝不能只出现在 “一张病床边上”,即医生与患者的个体关系的框架内。仅仅是出于平等救助的原因,同时也是为了被普遍性地接受,对紧急临床处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统一的行动准则。为了应对当前的危机,医学专业协会已经给出了第一批建议。”
 
“在紧急情况下,可用的带呼吸机床位少于急需的数量,必须对两种基本场景加以区分。”
 
事前竞争出现的分诊:这里指的是未被占用的带呼吸机床位少于患者急需数量的情况。这时,那些不可避免的决定虽然也会给决定人带来严重的精神负担,但从规范的角度来看,问题不大。那些后来没有得到治疗机会的患者,并不是因为医疗决定者的不作为而被 “杀死”,而是出于一个悲剧性的没有办法的原因无法将其从疾病死亡中拯救出来。这里的原则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对不可能承担责任。法律没有为这一决定提供正向直接的选择标准。然而,必须确保尽所有可能排除决定中的不公平影响,例如那些对社会地位、出身背景、年龄、残疾等的考虑。从伦理角度看,这种决定应该基于深思熟虑的、合理的、透明的,并且尽可能按照统一适用标准进行。”
 
事后竞争出现的分诊:在这种场景下,所有可用的带呼吸机床位都被占用。为了用必要的医疗设备挽救另一个病人的生命,必须终止对一个病人维持生命的治疗。这种决定是极其成问题的。对于治疗人员来说,会出现心灵上很难得到控制的极限情况。假如有人在这种情况下做出了一个这种凭良心的决定,而这个决定在伦理上是可以解释的,同时遵循了透明的标准, 比如医学专业协会制定的标准,那么,有可能在一个对该事件进行(刑事)法律审查的情况下,可以期待法律给予一个免除罪责的宽容。然而,为了挽救第三人而主动终止正在进行的、仍有生命指征的治疗,客观上并不合法。在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上面制定的原则性要求:即使在灾难时期,国家也必须保证法制的基础。国家和社会对这些基础所受到侵蚀的承受能力,甚至要比生死紧急关头做出无数悲剧性决定还要弱。”
 
“伦理上的基本冲突要求从以下两方面之间进行权衡,即了医疗卫生系统得到持久的可承受的维持而希望使用保持身体接触距离的策略,和对直接或间接受到这一策略影响的个人或群体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存环境所造成的令人担心的或直接的损害。这种始终是与有用性考虑联系在一起的权衡,一方面在伦理上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只有在它们不会永久性损害甚至破坏基本权利、人权或者其他根本性权益的情况下,才是允许的。对人的生命提供保护不是绝对的。不允许将所有其它的自由权利、参与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无条件地置于这种保护之后或之下。每个人都必须接受一个一般性的生命风险。”
 
......
 
在谈到新冠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时,除了大的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体育等等的影响外,特别提到限制措施对弱势群体的影响。
 
“社会心理产生的后果; 封锁的目的是减缓感染的增加,防止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这对于挽救重病患者的生命是必要的。但预期的副作用也会威胁到人们的健康,甚至可能威胁到人们的生命,特别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人。这里包括:
 
因目前没有绝对必要而暂停治疗的病人;
儿童和青年福利机构、残疾人援助机构、社会精神病院和疗养院中的人,他们基本上没有人探视,几乎所有的休闲、工作、教育和治疗服务都停止了;
处于社会压力引起的家庭暴力风险中的妇女和儿童。
受到孤独威胁的人。
......
 
在谈到今后的行动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作为实施计划的一个方向性要点是,继续避免出现上述的分诊情况。同时,在一种动态过程中,应该定期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重新评估,以尽可能地减少负担和伤害性后果。最后,应做出并行的努力,尽快提供长期解决方案。”
 
......
 
“人们常说,危机,是 "执政者的时刻"。这种说法太简单。正是在危机时期,需要依靠各个权力组成,加上联邦各个不同的州,带着社会的,特别是科学的多样化声音来共同发挥作用。目前需要澄清的问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决不能委托给单个的个人或机构来代理。特别是痛苦的决定必须由人民授权的,同时肩负有相应政治责任的机构来做出。新冠危机是民主合法政治的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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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雷

锐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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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黄金时间,三分之一献给了中国,三分之二献给了德国。无论何时何地,都有兴趣慢慢体验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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